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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的差额可退
浏览次数:4597573  发布日期:2007-5-18 11:49:00
    本报讯 由于燃油附加费的下调,春节国内游的价格将微降。部分旅行社表示,1月17日之前已经报名1月24日(包含1月24日)后出发的广州市民,可凭旅游发票到旅行社领取燃油附加费的差额。从今日开始,市民即可按照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来报名春节国内游。
  
    据介绍,这次燃油附加费的下调,反映在旅游线路上就是桂林、三亚、北海、湛江等短线的团费下降20元。北京、昆明、九寨沟、华东等长线的团费下调40元。不过,旅行社的负责人认为,这个降幅对市民影响不大。“相对于几千元的团费,40元的降幅只是很小一部分。”
  
    旅行社表示,新标准以出票时间为准。所以1月17日前报名24日(包括24日)后出发的市民,部分旅行社将凭旅游发票,退回市民燃油附加费的差额。另外,由于航空公司在部分航线如云南等推出了提前出票享受折扣优惠的政策,所以报名此线路的部分24、25日出发的市民,由于机票已出,将不能获取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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